今天看了一段新聞, 報導一個要照顧有智障的媽媽及年幼妹妹的青少年, 可能不堪壓力, 而在家自殺. 他之前住在東涌, 因和鄰居不和, 而要求房署調遷, 因理由不充分而被拒, 所以自行租了九龍的一個房子來住.
之前有一個女孩子因分戶不成, 自己擁有獨立房間的夢想幻滅而自殺, 原因也是房委會認為理由不充分而被拒絕. 以上二事都可以講房署是間接做成的, 請問房署有何感想? 又請問房署於心何忍. 房署一向都是被市民投訴得最多的政府部門之一, 作風官僚, 思想僵化, 試問這些部門應該加薪嗎? 這些部門職員應該獎勵嗎? 是不是要像天水圍一樣死得人多才會引起重視呢? 好像今次事件, 東涌咁多空置房屋, 就算東涌沒有, 屯門沒有嗎? 天水圍沒有嗎? 有什麼理由才是充分, 一個青少年要照顧妹妹, 更重要是要照顧一個智障母親, 他們會不會被鄰居杯葛呢? 被人看輕呢? 現在人死了, 他的母親及妹妹又由誰照顧呢? 是你們房署嗎? 房屋署, 你們何時才能改變這些僵化的立場吓? 曾特首已被一批公公婆婆視為冷血了, 莫非出現了一個冷血特首就要有一個不近人事的部門才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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