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11

12月11日

今天看了一段新聞, 報導一個要照顧有智障的媽媽及年幼妹妹的青少年, 可能不堪壓力, 而在家自殺. 他之前住在東涌, 因和鄰居不和, 而要求房署調遷, 因理由不充分而被拒, 所以自行租了九龍的一個房子來住.
之前有一個女孩子因分戶不成, 自己擁有獨立房間的夢想幻滅而自殺, 原因也是房委會認為理由不充分而被拒絕. 以上二事都可以講房署是間接做成的, 請問房署有何感想? 又請問房署於心何忍. 房署一向都是被市民投訴得最多的政府部門之一, 作風官僚, 思想僵化, 試問這些部門應該加薪嗎? 這些部門職員應該獎勵嗎? 是不是要像天水圍一樣死得人多才會引起重視呢? 好像今次事件, 東涌咁多空置房屋, 就算東涌沒有, 屯門沒有嗎? 天水圍沒有嗎? 有什麼理由才是充分, 一個青少年要照顧妹妹, 更重要是要照顧一個智障母親, 他們會不會被鄰居杯葛呢? 被人看輕呢? 現在人死了, 他的母親及妹妹又由誰照顧呢? 是你們房署嗎? 房屋署, 你們何時才能改變這些僵化的立場吓? 曾特首已被一批公公婆婆視為冷血了, 莫非出現了一個冷血特首就要有一個不近人事的部門才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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